湖南省獭溪河桃江县三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条、十一条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应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网络、报纸、项目所在地现场三种方式同步公开,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网络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附件1湖南省獭溪河桃江县三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管理中心
联系人:莫伯科联系电话:******
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和松木塘镇沿岸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总联系电话:******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406号晟华苑1栋91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