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陕西省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S2024-0176
项目名称:2024年陕西省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陕西省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陕西省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旅游局(汉中市文物广电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156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2层#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群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