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2016〕79号)和《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医院对1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开展了验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科教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737-****** (科教科)
附件:
******医院
2024年9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科教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737-****** (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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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