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山片区沿江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烟台山片区沿江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补充如下:
1、******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干印发福州市建筑业招商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建筑业招商优质引进企业的通知》(榕建筑(2023)185号)文件规定,经认定为福州市优质引进企业的投标人可按上述文件规定享受“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予以扶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享受上述扶持。
经认定为福州市优质引进企业的,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予以扶持,过渡期为 2 年;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按照季度分数前50名的信用评价平均分确定(高于平均分,按实际分数确定),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按照季度分数第51—150名的信用评价平均分确定(高于平均分,按实际分数确定)。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