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益阳市资阳区甘溪港小河治理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链接: ******/s/1rokng5cjynzbsweslaw72a 提取码: jns9
查阅纸质版:可直接跟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的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资阳区民主垸中心水利管理站
联 系 人:许总
联系电话:******
地址:资阳区沙头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链接: ******/s/1rokng5cjynzbsweslaw72a 提取码: jns9
查阅纸质版:可直接跟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的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资阳区民主垸中心水利管理站
联 系 人:许总
联系电话:******
地址:资阳区沙头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